Esri 法律

出口法規遵循

Esri 產品的出口和再出口受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 (BIS) 根據其出口管制條例 (EAR) 管理的美國出口管制和制裁之約束。

請注意,此處提供的資訊無法取代出口管制條例,旨在幫助您結合適用於您的產品和出口情況的出口法規。

Esri 對出口管制分類編號 (ECCN) 矩陣中包含資訊的準確性不作任何陳述或保證,不應將其視為法律指南或建議。

實用網站


受禁止的國家/目的地

古巴、伊朗、北韓、敘利亞、俄羅斯、白俄羅斯、及克里米亞地區、頓內次克人民共和國、及烏克蘭的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拒絕人員名單

出口管制條例第 764 部分第 2 號補充文件中,引用的全部或部分被拒絕出口特權的特定人員名單。 拒絕出口特權命令的每篇全文都發佈於聯邦公報中

特別指定國民

根據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頒布的法規,因任何原因受美國財政部長確定為特別指定國民 (SDN) 的任何人。

特別指定恐怖份子

根據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頒布的通知或規定,受美國財政部長確定為特別指定恐怖分子 (SDT) 的任何人。


定義

BIS—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 美國商務部 (DOC) 辦事處根據出口管制法(EAA) 設立,負責管理和執行對軍商兩用項目的出口管制。 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透過制定出口管制政策、簽發出口許可證、起訴違規者和實施出口管制法的反抵制條款來管理出口管制法。 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也加強國防工業基礎,協助美國國防企業,並幫助其他國家發展出口管制系統。

商業管制清單 (CCL)—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出口管制管轄範圍內的項目清單。 請注意,出口管制條例第 732 部分中描述的某些附加項目也受出口管制條例的約束。 商業管制清單可在出口管制條例的第 774 部分的補充 1 中找到。

軍商兩用—具有軍事和商業或擴散應用的項目。 雖然此術語非正式地用於描述受出口管制條例約束的項目,但純粹的商業項目也受出口管制條例約束(參見出口管制條例的 §734.2(a))。

EAR—出口管制條例。 聯邦法規 (CFR) 第 15 篇第 730-774 部分規定並由美國商務部發佈的法規,以實施出口管制法和其他法定要求。 出口管制條例由聯邦公報發佈的規則修訂。

EPCI—增強擴散控制倡議。 總統倡議於 1990 年 12 月宣布,美國商務部的許多不防止擴散控制均以此為基礎,特別著重於導彈技術以及化學、生物和核武器。 儘管 1990 年的增強擴散控制倡議公告涉及對項目的控制和最終用途控制,但該術語經常被非正式地用於指定需要出口許可證的增強擴散控制倡議條款,該條款基於出口商對終端使用者或最終用途的「認知」,或基於 出口商「被告知」的內容。 請參閱:出口管制條例第 744 部分。

出口—出口是指從一個國家實際裝運、轉移或傳輸項目;在知道或有意將貨物或技術運送、轉移或傳輸給未經授權的接收者的情況下,在一個國家內轉移貨物或技術;或將一個國家的貨物或資訊轉移到外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

出口管制分類號碼 (ECCN)—定義受工業安全局出口許可機構管轄的商業管制清單上的項目。

出口許可—出口代理機構頒佈的批准文件,授權接收方進行申請指定的出口、再出口或其他受管制的活動。

ITAR—國際武器貿易條例。 管理美國國務院管轄下的國防用品和服務的出口和臨時進口。 聯邦法規第 22 篇第 120-130 部分規定並由美國國務院發佈的法規,用於實施武器出口管制法 (AECA) 和其他法定要求。 國際武器貿易條例由聯邦公報發佈的規則修訂。

豁免申請許可證—由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分配給產品的豁免申請許可證,允許出口到指定目的地,而無需從美國商務部獲得單獨的許可。

  • ENC/無限制—ENC/無限制產品有資格出口到所有國家的任何終端使用者(包括政府終端使用者),禁運國家除外:古巴、伊朗、北韓、敘利亞、俄羅斯、白俄羅斯、及克里米亞地區、頓內次克人民共和國、及烏克蘭的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 ENC—ENC(也表示為 ENC/限制)產品有資格出口到歐盟成員國(奧地利、比利時、賽普勒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 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和英國)和密切貿易夥伴(澳洲、日本、紐西蘭、挪威和瑞士) 此外,ENC 產品有資格出口到所有目的地的任何非政府客戶,禁運國家除外:古巴、伊朗、北韓、敘利亞、俄羅斯、白俄羅斯、及克里米亞地區、頓內次克人民共和國、及烏克蘭的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 EAR99–受出口管制條例約束且未歸入任何其他出口管制分類號碼的低籃類別項目。
  • TSR—限制之技術與軟體。 將符合限制之技術與軟體資格的材料出口到某些國家,要求收貨人(接收者)在出口前向出口商提供一份簽署的書面保證,防止再出口到其他國家。 (a) 如未獲得書面保證和 (b) 到其他國家,出口相同的技術和軟體需要許可證。
  • TSU—無限制之技術與軟體。

NLR—大眾市場產品有資格透過 NLR(無需授權)出口到所有國家的任何終端使用者(包括政府終端使用者),禁運國家除外:古巴、伊朗、北韓、敘利亞、俄羅斯、白俄羅斯、及克里米亞地區、頓內次克人民共和國、及烏克蘭的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大眾市場產品符合最低限度處理條件。

OFAC—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 美國財政部的辦公室,根據美國的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目標,管理和執行針對目標國、支持恐怖主義的組織和國際麻醉藥物販運者的經濟和貿易制裁。 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封鎖受經濟制裁的外國資產;控制美國人(包括外國子公司)參與與特定國家或這些國家的國民交易;並對某些國家或國家地區實施禁運。

再出口—將受出口法規約束的項目從一海外國家實際裝運或傳輸到另一國。 就美國出口管制條例而言,出口或再出口受出口管制條例管轄的項目透過一個或多個國家轉運到新國家,或打算再出口到新國家,將被視為出口到新國家。

技術援助—可能採取指導、技能培訓、工作知識和諮詢服務等形式,也可能涉及技術資料的轉移。

技術資料—可能採用藍圖、計畫、圖表、模型、公式、表格、工程設計和規格、手冊以及在其他媒體或裝置(如磁碟、磁帶或唯讀記憶體)上編寫或記錄的說明等形式。

技術—開發、生產或使用一種物品所需的任何特定資訊和專有技術(無論是以有形形式,例如模型、原型、工程圖、草圖、圖表、藍圖、手冊和軟體,還是以無形形式,例如培訓或技術服務) ,但非物品本身。

WA—瓦聖納協議。 關於常規武器和軍商兩用物品和技術出口管制的瓦聖納協議是一項多邊制度,透過提高常規武器和軍商兩用物品以及技術國際轉移的透明度和更多的責任來促進區域和國際安全。